【来源:扬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_县市区动态】

为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邗江区委编办不断加强制度保障,出台了《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办法(试行)》《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工作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工作合法合规性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明确了标准依据。根据《邗江区委会工作规则》《邗江区委编办工作细则》《关于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的通知》等文件,按照“科学合理、精干效能、规范有序”的原则,对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工作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程序方法、结果处理等作出规定,就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置、领导职数配备等各类事项的审核论证提出了12条具体的依据标准,同时明确了7类不予受理机构编制事项请示的情况,确保机构编制论证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优化了程序方法。围绕论证环境进行流程优化再造,明确一般机构编制事项按照“受理审核、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合法合规性审查、提交论证报告”的程序开展,重大机构编制事项按照“受理审核、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提交论证报告”的程序开展,明确了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简化论证程序的4类特殊情形。各类机构编制事项要充分运用事由研判、调查审查、类比分析、论证评估等方法,按照论证程序,形成论证报告并提交会议决策,保障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是规范了环节步骤。结合邗江实际和工作需要,对论证工作各个环节步骤具体内容进行明确,整理出105条可实施、易操作的内容指标,运用图表形式对论证工作步骤进行规范,保证各部门(单位)能更好地了解机构编制工作,让制度执行更具可操作性,出台了《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工作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填补了以往论证工作在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制度空白,切实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为管好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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