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按照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临沂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县国资中心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专班

成立分管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国资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乡镇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专班,明确牵头单位和具体联络人,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接。夯实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深化改革考核体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

6月份之前为准备阶段,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的《郯城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召开专班成员单位工作调度会。专班要求要做好前期摸底工作,按时完成央企、省企、市企移交协议签订。7-9月份为重点实施阶段,县属企业同步推进,在企业与接收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作好档案的移交管理;10-12月份为总结阶段,及时解决社会化管理后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起规章制度完善、服务程序规范、服务内容丰富的社会化管理体系。

三、夯实基础、扎实推进

一是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对县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我县国有企业需移交社会化管理人员178名,县外移交到我县的企业人员623名。二是积极开展工作对接。对接组织部、人社局,落实好党员关系及档案接收的程序及所需资料,及时告知企业;对接郯城街道及有关乡镇,做好下一步人员移交准备工作。

四、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已签订移交协议34份,其中本县企业签订15份,共170人。市内企业11份,共594人,其中央企7份,共344人;省企3份;共112人,市企1份共138人。市外企业7份,共27人,其中央企5份,共22人,省企2份,共5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对签订移交协议的企业进行档案移交。收集企业填写好的退休人员信息及移交人员明细,进行分类,按时间、按企业性质制定移交计划。

(二)召开专项会议,进行人员关系移交。对各移交的人员明细按照乡镇分类,召开有关乡镇领导参加的专项会议,确保在移交过程中有序衔接,移交后管理到位。

(三)对党员关系进行移交。人员关系移交后,由接收的社区开具接收介绍信,对党员关系通过灯塔党建进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