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办字〔2019〕7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

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赣普法办字〔2019〕8号)和《2019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修普法办字〔2019〕1号)的要求,今年继续实行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现就2019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11月至12月,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参加考试单位

县信访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司法局。

三、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参考单位本系统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下属单位),具体范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县直有关单位参加本次分类学法考法的人员不再参加全县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和全县公民法律知识考试。

四、考试形式

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采取网上考试的形式进行。

五、考试内容

(一)综合类法律法规(考试内容占总分的40%)。包括:宪法,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刑事诉讼法,外商投资法,公务员法,个人所得税法,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消防法,国家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江西省禁毒条例,民族宗教事务法规以及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相关规定。

(二)分类学法考法单位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考试内容占总分的60%)。

六、组织流程

(一)动员培训。各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的动员部署、宣传培训工作。

(二)组织报名。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报名组织和统计汇总工作,并于11月26日前将汇总的《2019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报名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报县考务办。

(三)信息登录。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网上分类学法考法的综合协调、沟通联络、信息登录工作,并于11月26日前将本系统(包括下属单位)参考人员信息录入网上考试系统。

(四)在线学习和考试。参考人员可通过法治江西网()、江西普法网()、江西省司法厅网()点击“江西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系统”页面,进行在线学习、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

(五)考试结果运用。各单位要认真记载本单位工作人员学法情况及考法成绩,并将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单位参考率及合格率将作为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县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分类考法工作,将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今年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组织好、落实好;要认真组织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时间安排参加网上考法。

(二)严肃考纪,严格考核。各单位要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代考、替考现象的发生,真正达到“以考督学、以考促学”的目的。县考务办将对各单位分类学法考法组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组织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出现代考、替考现象的单位,除取消个人考试成绩并通报外,将建议对相关责任领导及考试人员进行问责。

县考务办设在县普法办(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考务工作联系人:刘燊、陈宋阳